包括以下小类:
(1)平面设计。
(2)环境设计。
(3)产品设计。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建筑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六”为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包括民居、官府、皇宫、桥梁(不含庙宇、宝塔),时间限在1911年以前。
(2)平面设计,内容包括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等利用平面视觉传达设计的展示作品。
(3)环境设计,内容包括空间形象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设施小品(景观雕塑、街道设施等)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作品。
(4)产品设计,内容包括传统工业和现代科技产品设计,即有关生活、生产、运输、交通、办公、家电、医疗、体育、服饰等工具或生产设备等领域产品设计作品。该小类作品必须提供表达清晰的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名称、效果图、细节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产品创新点描述、制作工艺、材质等,如有实物模型更佳。要求体现创新性、可行性、美观性、环保性、完整性、经济性、功能性、人体工学及系统整合。
(5)每校本大类上推省赛的作品不多于6件。
(6)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7)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若提交作品演示视频,其时长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