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计算机音乐创作

AI+计算机音乐创作

包括以下小类:

(1)纯音乐类。

(2)歌曲类。

(3)配乐与声音设计类。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建筑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六”为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包括民居、官府、皇宫、桥梁(不含庙宇、宝塔),时间限在1911年以前。

(2)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AI辅助创作类等非歌曲作品。

(3)歌曲类:词、曲、编曲可以是原创或AI辅助创作(包括虚拟歌手)。歌曲可以配视频呈现,鼓励使用大赛推荐的AI工具。

(4)配乐与声音设计类:包含配乐(游戏、影视、动漫、创意类短片等)、交互音乐、声音装置、歌曲混音四个子项。视频鼓励原创或AI生成,此外需提供授权。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歌曲混音: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

(5)每校本大类上推省赛的作品不多于6件。

(6)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7)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若提交作品视频,其时长不超过10分钟。

特别提醒:含视频的歌曲类与配乐类的界定有明确区别,不可混投。


(数据更新至2026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