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以下小类:
(1)微电影。
(2)数字短片。
(3)纪录片。
(4)动画。
(5)新媒体漫画。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建筑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六”为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包括民居、官府、皇宫、桥梁(不含庙宇、宝塔),时间限在1911年以前。
(2)微电影作品,应是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视频短片,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
(3)数字短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拍摄的各类短片。
(4)纪录片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从参赛作者视角拍摄的与主题相关的短片。
(5)动画作品,是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三维动画,包含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动作设计、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
(6)新媒体漫画作品,是利用数字化设备、传统手绘漫画创作和表现手法,创作的静态、动态和可交互的数字漫画作品。
(7)每校本大类上推省赛的作品不多于6件。
(8)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9)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提交的作品视频,其时长不超过10分钟。